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興港科技服務分公司
大港三期綜合樓煙霧報警系統維修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興港科技服務分公司現就大港三期綜合樓煙霧報警系統維修項目向社會發布招標公告,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消防安全工程維修、改造、安裝企業資質證書,并在我港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生產企業,均可以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內容及數量:在綜合樓(共8層)原有的消防裝置基礎上(見附件一),檢查、修復182只煙感探測器,增加22只煙感探測器,修復報警器,消防報警聯動主機修復并移裝至綜合樓門衛室,電纜線全部重新穿管、暗敷,恢復整棟樓的煙霧報警系統,使其具有顯示每層樓每間辦公室的煙霧報警功能。
2.2、煙霧報警系統技術要求(見附件二)
2.3、本項目主要用于樓層的煙霧報警。
2.4、本項目要求工期:50個日歷天。
2.5、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煙霧報警系統的設計、制造、修復、運輸、安裝、調試、培訓及技術服務等的一切責任、風險和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2.6、項目地點:新區大港臨江西路4號(大港三期綜合樓)。
2.7、質保期: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本次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為5.8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有消防安全工程維修、改造、安裝企業資質證書,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計、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生產能力(提供有效證明并加蓋公章)。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須提供近2年高層樓棟消防系統設計、安裝、改造業績證明。
4、付款方式:項目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90%,一年后付清余款(含3%的質保金)。須接受銀行承兌匯票,并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5、現場踏勘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1月29日下午14時,在鎮江新區大港臨江西路4號三期綜合樓一樓大廳會面,招標人將組織投標人統一踏勘項目現場,投標人踏勘現場的費用自理。招標人介紹的樓層消防現狀、現場施工環境等情況僅供投標人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做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踏勘過后,投標人持單位介紹信(或有效證明)報名,并且提供相關的企業資質證書。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本次投標截至時間為2019年2月3日下午14時,招標人將于投標截止時間后立即開標(開標前必須提供投標保證金財務收據),開標會議在新區大港臨江西路4號興港科技服務分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文件必須密封包裝,1正本1副本,注明“大港三期綜合樓煙霧報警維修項目招標”字樣,未封裝的或者破損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4、投標文件應包含的內容
6.4.1、投標人有關資質證明、年營業額證明和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6.4.2、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4.3、投標報價(包含總價及主要配置的分項報價)及施工周期。(作為重要的評分項)
6.4.4、煙霧報警系統的維修方案和現場施工方案在投標書上必須明確、詳細。(作為重要的評分項)
6.4.5、滿足招標要求的付款承諾。如有其它優惠請詳細說明。
6.4.6、投標產品質保期及售后服務承諾。
7、評分細則(見附件三)
8、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在開標前須繳納保證金3000元,招標人開具投標保證金財務收據,如果不中標予以退還,若中標則轉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后退還。
9、根據鎮江港務集團有關規定,投標人一旦中標,在簽定合同前支付組織開標評標費800元。
10、該項目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只給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投標資料和文件恕不退還。如有不詳事宜,可來電咨詢。
11、聯系方式
11.1、收件人: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興港科技服務分公司設備保障部 王秋劍
11.2、收件地址:鎮江新區大港臨江東路港口電力樓(郵編212100)
11.3、聯系電話:13913440025
附件一
三期綜合樓煙感裝置現場情況核查 | |||||||||||
核查:興港科技服務分公司設備保障部 | 單位:個 | 日期: | 2018.07.05 | ||||||||
序號 | 樓層 | 所屬單位 | 辦公室 | 過道 | 配電間 | 其他 | 合計 | 備注 | 備注2(增加) | ||
北側 | 南側 | ||||||||||
1 | 一樓 | 大廳 | 2 | 4 | 6 | 4 | — | 16 | 含:大廳服務臺2個 | — | |
2 | 二樓 | 興港分公司 | — | 10 | 6 | 2 | 14 | 27 | 1、含原小餐廳9個; 2、機房自備獨立報警系統1組。 | 6+4 | |
3 | 三樓 | 輪駁分公司 | 5 | 10 | 6 | 2 | — | 23 |
| 6+4 | |
4 | 四樓 | 金港分公司 | 5 | 10 | 6 | 2 | — | 23 |
| 6+4 | |
5 | 五樓 | 金港分公司 | 5 | 9 | 6 | 2 | — | 22 |
| 6+3 | |
6 | 六樓 | 集團辦公室 | 5 | 8 | 6 | 2 | — | 21 |
| 6+2 | |
7 | 七樓 | 集團辦公室 | 4 | 9 | 6 | 2 | — | 21 |
| 6+3 | |
8 | 八樓 | 集團辦公室 | 4 | 8 | 6 | 2 | — | 20 |
| 6+2 | |
9 | 三期餐廳 |
| — | — | — | — | 9 | 9 | 餐廳大廳9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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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 | 累計需增加: | 22 | |
總計: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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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整體的煙霧報警系統已失效,需要檢查并修復現有的182只煙感探測器,增加22只同型號煙感探測器,修復報警器,修復并移裝消防報警聯動主機至綜合樓門衛室,電纜線全部重新穿管、暗敷,恢復整棟樓的煙霧報警系統,使其具有顯示每層樓每間辦公室的煙霧報警功能。 | |||||||||||
附件二
煙霧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1、煙霧報警系統的設計、制造、包裝、運輸、儲存、安裝、調試、驗收應遵照下列標準及其它有關中國國家標準和規范: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2)《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GB26851-2011)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2007)
(4)《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03)
(5)《消防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和嚴酷等級》(GB16838-2005)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7)《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252-94)
(8)《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
(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96)
(10)《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GB4942.2
以上標準均采用最新版本,進口設備及部件采用進口國相關標準(最新版本),其它未注標準按國標、部標或行業標準制造,并以合同簽訂時最新標準執行。
2、技術參數:
煙感探測器:工作溫度-10℃~+50℃,工作濕度10~90%,報警濃度0.65~15.5%FT,工作電源12VDC/9VDC,安裝方式吸頂式。
3、技術要求
3.1、煙感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煙感探測器周圍水平距離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3.2、煙感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最近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3.3、在寬度小于3m的內走道頂棚上安裝時,宜居中安裝。點型煙感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至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安裝間距的一半。
3.4、煙感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確實需要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3.5、火災報警控制器、區域顯示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等控制類設備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離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面0.1~0.5m。
3.6、煙霧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后,應用500V兆歐表測量每個回路導線對地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
3.7、火災廣播揚聲器和火災報警裝置安裝應牢靠,表面無破損。火災報警裝置應安裝在安全出口附近明顯處,距地面1.8m以上。+
上述技術參數和技術要求僅為招標人提出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標人應利用自身的技術專長結合本項目的實際進行系統優化設計,并對系統實際使用效果負責。
4、設計審查
合同簽訂前,招標人對設計、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作為技術協議不可分割部分。
5、驗收
5.1、煙霧報警系統安裝調試完畢后,由招標單位、施工單位、必要時會同消防部門等多方共同驗收。
5.2、驗收的依據是合同、技術規格書、認可的標準和規范、測試報告等。
5.3、驗收前中標人提供有關檢驗證書、圖紙及調試報告。
5.3.1、調試、試驗的測試記錄。
5.3.2、產品合格證(包括主要外購件)。
5.3.3、主要用材的質量檢驗書。
5.3.4、安裝要求及安裝質量標準。
5.3.5、煙霧報警系統使用說明書。
5.3.6、煙霧報警系統總裝圖、主要部件組裝圖。
5.3.7、煙霧報警系統的電氣安裝、控制相關圖紙。
5.3.8、中標人認為需要的其他圖紙及資料。
雙方按有關合同及技術協議進行驗收。
6、質保期和售后服務
6.1、系統運行初期,中標人須開展必要的使用和維護培訓。
6.2、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發生故障時,中標人須 1小時內電話答復,重大故障須2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附件三
煙霧報警系統維修項目評分標準
1、投標報價(60分)
本價格是指在同等條件下,滿足技術要求的總體報價,并通過下列公式計算得分:最低價得滿分,其它得分采用以下公式計算:
如A為最低價,得60分,則B的得分=A÷B×60分。
2、投標產品綜合評價(30分)
評委根據產品描述進行綜合比較評價。
2.1、技術方案比較(10分)
2.2、主要部件配置比較(5分)
2.3、施工方案比較(15分)
3、相關業績(4分)
經評委共同認可的同類產品的銷售業績,由評委共同酌情打分。
4、優惠承諾(3分)
經評委共同認可的售后服務優惠承諾及付款優惠承諾,由評委共同酌情打分。
5、施工周期(3分)
投標人承諾的完工期不得超過50個日歷天;在此基礎上,施工期最短得3分;與最短施工期相比,每延遲5個日歷天扣1分;本項最低得分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