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標項目揚州港2#泊位1#門道路、排水管網提升工程監理(項目名稱),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建設地點:揚州港2#泊位1#門道路、排水管網提升工程位于揚州港內部。道路北起濱江路,向南延伸,終點至3#棧橋,排水管網為該道路范圍。
2.項目規模:全長356.034m,道路寬度12米。道路平面線型為一直線,滿足 20Km/h設計時速要求。
3.招標范圍:施工圖紙中2#泊位1#門道路所有內容、排水溝、附屬設施等施工階段及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4.工期:90日歷天(以工程進度為準)。
5.工程造價:約285萬元。
三、投標人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擬選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質等級: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3.投標企業2016年1月1日以來具有單項合同工程造價2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監理業績的。
4.其他條件:
①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③企業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④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⑤業主有權拒絕既往工程中業績、信譽不佳及有不良行為的投標人。
⑥擬選派的投標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投標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揚州市行政區域內在監工程數量不超過2個,在揚州市外區域不得有在監工程;
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①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單位);
②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③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④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⑤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⑥與其所投的監理標段對應標段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
1.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標辦法;本評標辦法總分100分,其中投標報價(40分)、監理方案(30分)、項目監理機構(15分)、擬投入現場的設備、檢測儀器等(6分)、類似工程業績(5分)、獎項(4分)。
2.評標標準見招標文件。
五、招標文件發布
1.本次招標公告日期:2019年 9 月 11 日至2019年 9 月 20 日 14 時止。本次招標公告在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2. 本公告發布起止時間和招標文件發出起止時間一致。自帶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身份證按公告中的聯系地址報名登記,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3.投標截止日期:2019年9 月 20 日 14:00
六、招標人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長彬
聯系電話:0514-87527695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南路10號/2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