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東港港務有限公司基建項目
3號磅房地磅基礎改造工程
招標文件
鎮江東港港務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
目 錄
第一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第二章 主要合同條款
第三章 投標文件的格式
第一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目 錄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
二、投標須知
(一)總則
(二)招標文件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四)投標文件的提交
(五)開標
(六)評標
(七)定標
(八)合同的授予
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序 號 | 內 容 規 定 |
1 | 項目名稱:3號磅房地磅基礎改造 |
項目概況:包含原地磅基礎改造、新建混凝土坡道 | |
施工內容: 1、施工圖全部內容及工程量清單相關內容、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范執行。 | |
招標控制價:本項目招標人設定投標報價(總價)控制上限為 16 萬元。投標人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投標報價(總價)控制上限的,作廢標處理。 | |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鎮江港務集團網站) | |
2 | 工期要求:20個日歷天(不含養護期)(此系實質性內容) |
3 | 招標答疑、現場踏勘:本項目不組織答疑會,由招標人組織現場勘查,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請電話咨詢或至現場查閱相關設計施工圖紙等資料 |
4 | 投標文件送達聯系:地點:鎮江新區大港臨江路5號門東港公司裝備工藝部;收件人:徐清泉;聯系電話:0511-85317301 13952842230。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2020年 5 月23日12時 |
5 | 開標時間:不需要投標單位參與。 開標地點: |
6 | 投標人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土建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且最近一年內沒有發生大的安全生產事故,并能隨時提供原件核查。 2、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需提供有效勞動合同及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證明;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證,需提供有效勞動合同及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證明。 3、投標人近3年內(2017年5月至今)至少具有1項類似工程業績(以合同復印件、驗收證明同時具備為準,需加蓋公司紅章)。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7 | 投標文件份數:編制投標文件,單獨裝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
8 |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分別由投標報價70分;投標工期5分;施工組織設計20分;單位業績3分;綜合下浮率2分組成。 |
9 | 付款方式:工程審計結束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審定價97%,余款在竣工驗收后一年質保期結束無息結清。中標單位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
10 | 其他: 1、中標通知書發出或中標公示結束后的一周內簽訂合同。 2、評標前,投標人及其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其達不到合格投標人資格條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標人處理。 3、本項目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只給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投標資料和文件恕不退還。根據鎮港司發【2014】12號有關規定,投標人一旦中標,在簽定合同前支付組織開標評標費 1000元整。 |
二、投標須知
(一)總 則
1、工程說明
1.1本工程項目說明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1項;
1.2本工程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施工單位。
2、招標范圍、服務周期和承包方式及工作模式
2.1中標單位全面負責合同中的全部施工內容,并對施工項目總的工期、質量、安全承擔責任,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2.2本工程項目服務周期要求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2項。
2.3本項目承包方式采用總承包方式,中標單位不得將本項目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否則取消本項目的中標資格。
2.4本項目工作模式為:中標單位派駐的施工人員在招標人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其管理。
3、資金來源
3.1本招標工程項目資金公司自籌,列入公司成本。
4、合格的投標人、人員要求及擬投入本項目的材料設備等要求
4.1投標人資格必備條件
投標人資質等級要求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6項。
4.2項目施工人員要求:
項目負責人要求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6項;
5、踏勘現場
5.1招標人將按本須知前附表第3項所述,投標人自行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以獲取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的資料。投標人承擔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自身費用和自身安全。
5.2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現場的數據和資料,是招標人現有的能被投標人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
5.3投標人可為踏勘目的進入招標人的項目現場,但投標人不得因此使招標人承擔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投標人應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和風險。
6、投標費用
6.1投標人應承擔其參加本招標活動自身所發生的費用。
(二)招標文件
7、招標文件的組成
7.1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條款
第三章 投標文件的格式
7.2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應仔細檢查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有殘缺等問題應在獲得招標文件2日內向招標人提出,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投標人自己承擔。投標人同時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等,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并根據有關條款規定,該投標有可能被拒絕。
8、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收到招標文件48小時內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無論是招標人根據需要主動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該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9、招標文件的修改
9.1招標文件發出后,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招標人可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標文件的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9.3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均以甲方發出的書面文件為準。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甲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的書面文件為準。
9.4為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有充分的時間對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進行研究,招標人將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將在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通知中予以明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0、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單位
10.1投標文件和與投標有關的所有文件均應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規范另有規定外,投標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1、投標文件的組成(裝訂順序按以下,所有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11.1投標函(見附件);
11.2授權委托書(見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1.3投標單位情況表(見附件);
12、投標文件格式
12.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13、投標報價
13.1投標單位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和投標單位自身承受能力,在保質、保量、保工期和不低于成本的前提下確定施工費用。
13.2投標報價采用包干形式,除非委托范圍發生變化,否則施工費招標人不作任何調整,投標人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都視認為包括在投標報價內。
13.3本次報價由各投標人自報,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3.3.1根據相關規范規定要求,組織人員進場施工。
13.3.2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為保證安全所采取的措施費用及在施工過程中人員及設備安全的風險費用。
13.3.3人工費用。
13.3.4現場檢測所需的所有材料、儀器設備費用。
13.3.5在施工期間因交通干擾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結算時不另行計算,由投標人在報價時綜合考慮。
13.3.6各項稅金。
14、投標貨幣
14.1本工程投標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15、投標有效期
15.1投標有效期自開標日起45天。在此期限內,凡符合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以書面形式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對此要求投標人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這種要求,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不同意延長,將被作為不實質響應招標文件,招標人可作廢標處理。
16、投標人的替代方案
投標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不允許投標人提交替代方案。
17、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7.1投標人應按本須知前附表規定的份數提交投標文件。
17.2投標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藍、黑墨水筆書寫,字跡應清晰易于辨認,并應在投標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7.3投標文件封面及招標文件中規定蓋章并簽字處均應加蓋投標人印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在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交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格式、簽字、蓋章及內容均應符合要求,否則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無效。
17.4投標文件除投標人對錯誤處須修改外,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或行間插字和增刪。如有修改,修改處應由投標人加蓋投標人的印章或由投標文件簽字人簽字或蓋章。
(四)投標文件的提交
18、投標文件的裝訂、密封和標記
18.1投標文件裝訂: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裝訂。
18.2投標文件密封: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即正、副本)密封后遞交。未密封的投標文件將不予簽收。
18.3投標文件標記:
18.3.1投標人在投標文件封面上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18.3.2投標人在投標文件封面注明本次施工項目投標文件。
18.3.3投標人在密封套上加貼密封條、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鑒或簽字。
18.4如果投標文件沒有按本投標須知的規定裝訂和加寫標記及密封,招標人將不承擔投標文件提前開封的責任。對由此造成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并退還給投標人。
19、投標文件的提交
19.1投標人應按本須知前附表所規定的地點,于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20、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20.1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見本須知前附表規定。
20.2招標人可按本須知規定以修改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投標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以及投標人受制約的截止時間,均以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時間為準。
20.3到投標截止時間止,招標人收到的投標文件少于3個的,將重新組織招標。
21、遲交的投標文件
21.1招標人在本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并退回給投標人。
22、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
22.1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書面形式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2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應按本須知有關規定密封、標記和提交,并在內外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標明“補充、修改”或“撤回”字樣。
22.3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投標人不得補充、修改投標文件。
22.4在投標截止時間至投標有效期滿之前,投標人不得撤回其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五)開 標
23、開標
23.1招標人按本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開標儀式由招標人自行組織,不邀請投標單位人員參加。
23.2會上應對投標文件密封情況、投標文件簽署是否正確進行檢查,確定它們是否完整,檢查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標保證金等。按規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標文件不予開封,并退回給投標人。
24、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24.1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
24.1.1投標文件未按照本須知要求密封的;
24.1.2本須知規定的投標文件有關內容未按本須知規定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的;
24.1.3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24.1.4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投標文件。
24.1.5投標單位未按規定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開標儀式。
24.1.6投標書中出現兩個以上的投標報價的。
24.1.7投標單位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報價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廢標規定的。
24.1.8投標文件實質內容不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六)評 標
25、評標委員會與評標
25.1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根據有關規定依法組建,負責評標活動。
26、投標文件的澄清
26.1為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投標人應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說明,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7、評標原則和評標辦法
27.1評標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27.2評標委員會僅對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27.3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分細則如下:
27.3.1評分總分值為100分,含以下內容:
投標報價 70分
投標工期 5分
施工組織設計 20分
單位業績 3分
綜合下浮率 2分
27.3.2投標報價(70分)
投標報價是指在同等條件下,滿足施工技術要求的投標總價作為報價。當有效投標報價單位數大于等于7家時,除掉2個最高和2個最低投標報價后的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當有效投標報價單位大于等于5家、小于7家,除掉1個最高價和1個最低價后的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報價單位在4個及以下,取有效報價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
a. 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報價的評標價格之和/有效投標單位數
b.計算投標人評標價格的偏差率δ
δ=(投標人評標價格-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c.依據投標人評標價格的偏差率δ,確定投標人報價得分如下:當δ=0時,得70分;(不足1個百分點時,不予計算)
當δ>0時,則投標報價得分在70分的基礎上,δ每增加1個百分點,則扣減1分,最低扣至0分為止;(保留兩位小數)
當δ<0時,則投標報價得分在70分的基礎上,δ每減少1個百分點,則扣減0.5分,最低扣至0分為止。(保留兩位小數)
27.3.3投標工期(5分)
投標工程工期與標底工期(標底工期為20天)相同的為1分,在標底工期基礎上每提前1天相應增加0.5分,最高計至5分。
27.3.4施工組織設計(20分)
工序銜接2分;
進度控制點設置2分;
施工方案合理科學、施工方法選擇恰當、先進、可行6分;
平面布置2分;
機械設備配置2分;
管理人員素質及專業技術人員配備齊全2分
勞動力組織配置2分;
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可靠,文明施工管理措施2分。
由評委根據情況酌情評分。
27.3.5單位業績(3分)
業績符合前置要求得1分,每多一項增加1分最多3分。(需提供合同復印件、驗收證明書并加蓋公司紅章)(3分)
27.3.6綜合下浮率(2分)
基準下浮率=有效投標報價的最低下浮率
投標人下浮率得分=投標下浮率/基準下浮率×2
27.4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投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相關投標。
(七)定標
28.1確定中標人的原則:根據評標結果,評委確定排名前三名的中標候選人,由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當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同樣的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28.2評標和定標將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結束 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將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撤回其投標。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八)合同的授予
29、合同授予標準
29.1本招標工程的合同將授予按本須知所確定的中標人。
30、合同協議書的簽訂
30.1招標人與中標人將于中標人公示確定后的一周內,按照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和中標人的訂立書面委托合同。
30.2中標人如不按本投標須知規定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則招標人將廢除授標,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30.3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施工任務。
第二章 合 同
甲 方:鎮江東港港務有限公司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3號磅房地磅基礎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港區
3、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4、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5、合同價款:小寫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該價款包含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完成工程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規費、利潤、臨時設施費、施工技術措施費、施工組織措施費、趕工措施費、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竣工驗收存檔資料編制費、人工降效、材料市場價格上漲、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外運、施工與生產交叉場所業主工器具設備遮擋保護費、工程成品保護費、職業病危害補償、稅金(包括應由施工方繳納的增值稅)等一切費用組成。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總日歷天數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三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1、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書面答復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內不予答復,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為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在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應及時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時間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氣飛行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造成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工期懲罰。根據工期定額標準雙方約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誤的獎罰費用,雙方應擬定如下條款: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工期的,每延誤一天,扣除工程總價款的0.5%。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修復現場干道,保證運輸暢通。
2、將施工所需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雙方商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要求,并承擔有關費用。
4、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按雙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并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計劃,同時自行安裝計量儀表,據實承擔費用。
2、乙方應在工程施工前3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交與甲方,甲方應在3日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即可認為已經批準。
3、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4、乙方在工程完成、正式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系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修復,系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6、嚴格執行甲方關于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筑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筑垃圾。
7、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
8、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9、乙方應加強現場施工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人員傷亡、環保事件或其它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直接、間接或連帶責任。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乙方按項目提供,但主材的品牌型號價格需經甲方確認,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證。
第七條 質量與驗收
1、乙方應認真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以及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達到合格。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承擔返修工作及費用。
2、施工中乙方每道工序完畢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3、施工中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原有設備設施不受損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由乙方無償修復。
4、質保期內發生的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返修,因施工質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八條 設計變更
1、乙方須深入了解本項目設計方案,精心組織施工,嚴格控制工程變更。乙方對原設計所提出的變更,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正式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
2、無論何種工程變更形式,均需按照集團公司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執行。
3、根據本工程實際,乙方承諾本工程后續變更估價的綜合下浮率為 %。
第九條 竣工結算
工程交工驗收后,乙方在7天內將工程結算書送交甲方,甲方審計完畢后,乙方及時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支付審定價的97%,剩余3%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無息付清。乙方須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如遇國家稅收調整,雙方應根據合同執行情況結合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的規定,友好協商對增值稅稅率的適用做相應的修訂。
第十條 工程保修
1、質保項目及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后1年,有國家規范明確規定的工程項目,其保修期執行國家標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現場環境,采取合理、環保的方式施工,以避免出現質量問題。如若產生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
3、質保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內派人免費維修。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和人員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甲方在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發包人可請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在發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承包人拒絕修復的;?
(2)工程主體結構驗收或者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絕修復或者無法修復的;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未完工,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施工的;?
(5)建設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項目的;
(6)承包人有重大進度偏差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
(7)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拒絕聽從發包人或監理方要求,也不闡明理由的;
(8)施工前中后期各類報驗、報審材料推遲、拒絕報送,經發包人或監理方督促后仍不積極整改,也不闡明理由的;
2、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1)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違約,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2) 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
(3) 不履行約定的其他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的。?
發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發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3、承發包合同解除后工程款的結算:??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結算條款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驗收不合格的,但修復后合格的,修復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且無法修復,發包人可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
4、主張解除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行使解除權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未在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內行使解除權的,該權利消滅;?
(3)沒有法定或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經對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還應當履行通知、協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約義務
第十二條 廉業要求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交通部的有關規定。
2、嚴格遵守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業制度,開展廉業教育,設立廉業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業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之處理結果的權利。
第十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孫晉波,聯系電話:13646104923,代表甲方履行現場施工管理中業主職能。
2、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聯系電話 ,代表乙方履行現場施工管理中施工單位職能。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竣工文件、工程費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安全依法進行協調和管理。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本合同甲乙雙方于2020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鎮江東港港務有限公司(蓋章) | (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鎮江新區大港臨江路9號 納稅人識別號:9132 1191 0601 8106 9H 郵政編碼:212132 電話:0511-85317298 開戶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大港支行 銀行帳號:3802 0142 1000 0455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納稅人識別號:
郵政編碼: 電話: 開戶行: 銀行帳號:
|
第三章 投標文件格式
一、投 標 函
鎮江東港港務有限公司:
(一)根據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標文件,我單位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并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經考察現場和研究招標文件后,本單位投標及后續工程造價中愿以綜合下浮率為 ,人民幣小寫 ,人民幣(大寫) 的總價(含稅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承包 的相關工作。
(二)我單位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發出的書面開工令后立即開工。
(三)本單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率為 %。
(四)總工期 日歷天。
(五)貴單位的招標文件、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投標人(蓋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 (單位名稱) (姓名)為我單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參加 (招標人名稱)的 投標。代理人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簽字):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職務:
投標人(蓋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投標單位情況表
單位名稱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冊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注冊時間 |
| 電 話 |
| 傳 真 |
|
資 質 |
| 營業執照 |
| ||
職工人數 | 總人數: 建造師人數: 管 理 人 員: | ||||
主要業績 |
| ||||
| 組織機構表、組織機構框圖 (包括機構、領導成員、主要技術人員數量等情況)
| ||||
注:不夠填寫可另附表格。
附表2
工程量清單
序號 | 名稱 | 內容 | 單位 | 工程量 | 全費用綜合單價 | 合價 | |
1 | 挖一般土方 | 1.土壤類別:三類土 | m3 | 65 |
|
| |
2 | 鋼筋混凝土構件拆除 | 1.拆除構件的厚度或規格尺寸:地磅基礎及道路拆除 | m3 | 60 |
|
| |
3 | 水泥砂漿抹面 | 1:2水泥砂漿抹面10cm | m2 | 30 |
|
| |
4 | 角鋼包邊 | 70*70**8 | 0.063 | t |
|
| |
5 | 條形基礎 | 1.混凝土種類:非泵送砼 | m3 | 42 |
|
| |
6 | 預埋鐵件 | 12塊40*40*20預埋板 | t | 0.3 |
|
| |
7 | 螺栓 | 規格:M20*300 | t | 0.1 |
|
| |
8 | 混凝土弧形減速帶 | 直徑25cm,高度10cm | m3 | 0.2 |
|
| |
9 | 道路基層 | 混凝土強度等級:C20,厚度80cm | m3 | 30 |
|
| |
10 | 道路坡道 | 抗折強度>5.0mpa | m3 | 20 |
|
| |
11 | 換填地基 | 碎石厚度20cm,粒徑<100mm,壓實至輪跡印小于1cm | m3 | 2 |
|
| |
12 | 鋼筋 | 鋼筋直徑φ20mm以內 | t | 4 |
|
| |
13 | 計日工 | 工種綜合 | 10 | 工日 |
|
| |
|
|
|
|
|
|
| |
總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