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
招 標 書
截標時間: 2020年 6 月 8日14:00
招標單位: 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招標書總目錄
一、 總 則
二、 招標文件
三、 投標文件的編制
四、 投標文件的遞交
五、 開標與評標
六、 合同授予
七、 合同
八、 附件
附件1:工作范圍及技術要求
附件2:投標文件封頁
附件3:投標函
附件4:委托授權書
附件5:工作量清單
附件6:施工圖紙(電子版)
附件7:投標人踏勘現場承諾確認書
一、總 則
01 定義
011招標人: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012投標人:指參與本合同項目投標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013工程名稱: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
014本次施工招標設定投標控制價為 399萬元整(含18萬元暫列金) 。
015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承擔本項目的相應能力;
2.投標人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貳級及以上;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和經驗;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并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近年來(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財務狀況良好,無騙取中標、被限制投標、違約行為和重大責任事故;
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持有建筑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證,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
5.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得參與投標。
016質量標準:合格。
017本項目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只給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投標資料和文件恕不退還。根據鎮港集司規【2014】12號文有關規定,投標人一旦中標,在簽定合同前支付中標服務費8000 元整。
018付款方式:工程基礎施工完工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支付合同價的40%,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合同價的80%,審計結束且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審計價97%,余款在竣工驗收一年后結清尾款。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02 招標范圍及技術要求
招標范圍: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擬在大港港池南側、臨江路北側新建擋風抑塵墻,采用鋼桁架結構,平均高度12米,長度約280米。
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向聯系人索取)
03 招標工期120日歷天。
04 投標報價
041本工程執行
(1)建設單位提供的大港港池擋風抑塵墻工程設計圖紙(鎮江市規劃設計研究院2020-SZ-013)及委托方相關要求。
(2)《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2014年)、《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鎮江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設計的相關圖紙(2020-SZ-013)及委托方相關要求。
(3)執行截止2020年4月省、市有關工程造價計價文件。人工工資按蘇建函價〔2020〕115號文計取。
(4)執行蘇建價[2016]154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實施營改增后江蘇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 蘇建函價〔2019〕178號關于建筑業增值稅計價政策調整的通知。
(5)變更工程量按施工圖設計和變更圖紙間的差異以圖紙凈尺寸工程量計算。
(6)水上施工措施費、防澇評估費以及水上施工許可相關費用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7)其他相關文件。
042投標人的投標價,應是招標范圍內其所投標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標價,并以投標人在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提出的單價或總價為根據。投標人所報的單價或總價應包括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間接費、利潤、稅金、規費、措施費、保險費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043計價方式:本合同為單價承包合同,投標人須按全費用綜合單價報價(包含許可辦理等一切費用)。除非招標文件中另有明確規定,投標價格是指為完成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招標范圍內施工圖紙中的全部工程以及臨時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保修所需的材料費、設備費、勞務費、管理費、協調費、安裝費、維護費、利潤、稅金、保險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的全部費用,以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報價單價或總價為依據。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各類材料的市場風險、國家政策性調整風險、氣候條件風險以及地質情況等一切因素。合同協議書一經簽訂,除合同另行約定外,合同單價一概不予調整。
044工程變更,對于新增變更項目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需重新申報的綜合單價計算依據: 2020年4月份造價信息。綜合單價申報價依據定額主要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2014年)、《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以及開標前已生效的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調整文件。(綜合下浮率自報)
045施工區段劃分及施工順序須經招標人認可;施工用的臨時場地和辦公場地一概不提供。
05 招標方式和對象
051本招標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
052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需遞交以下資料:報名人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身份證)承包商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招標人將對投標人進行資格認定,僅接受資格認定的投標人。
06 一標一投
無論投標人單獨投標或是作為聯營體的成員參與投標,每個投標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標文件。無論是以單獨或是以聯營體的身份提交了一份以上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其全部投標均無效。但是,以分包人身份列入標書中的情況除外。
07 投標費用
投標人應承擔其準備標書和參與投標過程的一切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08 現場踏勘、領取施工圖紙
081投標人憑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于2020年5月31日---6月1 日上午9:00-17:00在鎮江新區大港分公司二樓裝備工藝部進行投標報名,并拷貝電子版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
082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統一踏勘項目現場。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投標人必須書面填寫《投標人踏勘現場承諾確認書》,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廢標。
09 與招標人的聯系及其他
091與招標人的聯系方式:
地 址: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裝備工藝部
聯 系 人:戴先生 聯系電話:13605285919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新區大港臨江路4#
郵政編碼:212132
二、招標文件
11 招標文件的組成
詳見招標書總目錄。
12 招標文件的審閱及保密
121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應認真仔細審閱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份)頁數。如發現缺漏或其他問題,應在獲取招標文件后2日內向招標人澄清更正;否則,由此造成的投標損失由投標人自負。如果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是提交資料格式不符合要求,將可能被招標人認為“沒有做出實質性響應”,而作為廢標處理。該后果應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122投標人無論投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并對由于其對招標文件內容的泄漏而給招標人及任何投資方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此項規定構成提供招標文件的一項條件。
13 招標文件的澄清
131任何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應至少在截標日期前3日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特快專遞、e-mail)按本須知第010條指定的地址通知招標人。招標人至少在截標日期前2日,將澄清內容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向招標人投標的投標人(包括要求澄清問題的說明,但不指明問題的來源)。
132當發出的招標文件澄清內容未能保證在截標日期前2日到達投標人時,招標人將酌情延長截標時間,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
133招標文件的澄清內容只以書面形式為準,且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內容相互矛盾時,以最后發出的書面通知、紀要或文件為準。
14 招標文件的修改
141招標文件發出后,招標人認為有必要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的,將不遲于截標日期的3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修改內容通知所有投標人。投標人收到招標文件的修改內容后,應盡早以書面形式告知招標人。
142當招標文件修改內容的發出時間遲于截標前的3日時,招標人將酌情延長截標時間。具體延長時間、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
143招標文件的修改內容只以書面形式為準,且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修改內容相互矛盾時,以最后發出書通知、紀要或文件為準。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5 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單位
151投標文件及與投標有關文件均應用中文書寫;除非源自外文的專有名詞。
152除技術規范另有規定外,投標文件中的度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6 投標文件的組成
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述文件,并按如下順序裝訂成冊:
1. 投標文件封頁(按照附件2的格式)
2. 委托授權書(按照附件4的格式)
3. 投標函(按照附件3的格式)
4. 工作量清單(按照附件5的格式)
5. 投標人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等證書復印件、近三年類似工程業績、實施本項目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簡歷(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除相關證書外,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不清晰、且不能在評標中電話聯系后半小時內提供原件核查的,視為未提供)
6. 答疑會上要求投標人承諾的內容,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材料;(若有)
7. 施工組織設計。
為便于評標比較,要求投標文件的編寫格式與編排順序必須符合上述要求。否則,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除以上文件外,投標人必須在密封的投標文件中,通過U盤向招標人提供投標文件的電子版(U盤不退還),且必須包含投標報價的造價軟件格式的電子版。
17 投標報價及貨幣
171最終的總價應以投標函中的報價為準,即視為投標人為完成本項目所列工程量獲得的全部報酬。如果單價和總價出現矛盾,應以總價為準,相應修改單價。
172本項目招標人設定投標控制價為399萬元整(含18萬元暫列金),投標報價超過投標控制價上限的做廢標處理。
18 投標有效期
181投標文件在封頁所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后開始生效,有效期為30天。
182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可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這種要求和投標人的答復應以書面方式為準。
19 保證金
本工程招標人不要求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
本工程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形式:保證金或保函,履約保證金的金額:合同金額的10%。
20 投標文件的份數、格式和簽署
201投標文件的封頁應按附件2的格式,并加蓋投標人的有效印章。
202任何含有報價的信函、文件等均視為有價格投標文件范圍。
203全套投標書應無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除非這些修改是為改正投標人造成的必須修改的錯誤而進行的。有改動時,修改處應由投標書簽署人小簽(并蓋章)證明。
四、 投標書的遞交
21 投標書的密封與標志
211投標人應將“正本”與“副本”分別密封包裝,并在每層包封上正確標明“正本”、“副本”,然后將正、副本裝入一個密封袋中。(一正二副)
212內層和外層包封都應:
1)按第091條給出的地址,寫明業主單位地址、郵政編碼和收件人;
2)寫明投標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和發件人;
3)注明“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及“本標書應在開標時啟封”等字樣。
213文字、數字如有改動,應在改動處加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章、簽字。
214投標文件應經專人送達招標人的指定代表。
22 投標截止時間
221招標人已將投標截止時間標明在招標文件的封頁上。如果需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招標人將以書面的形式另行通知投標人。
222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封頁上標明的投標截止時間或招標人所延長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遞交招標人。
223招標人將按實際收到的時間作為投標人遞交投標書的時間。
23 遲到的投標文件
231投標截止時間之后送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招標人作為廢標處理。
232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將原封退還投標人。
五、 開標與評標
24 開標
招標人將于投標截止時間后立即開標,并評標。
25 評標過程保密
251由招標人組織本工程的評委,并設立監督人。
252在宣布授予中標人合同之前,凡屬于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及有關授予合同的信息,招標人保證不向任何投標人或任何第三者透露。
26 評標要點
261評標委員由項目業主召集組成,5個及以上單數;
262評委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先進行符合性審查:如發現投標內容與招標文件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作了實質性變動,此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263評標細則,評分采用計分法:
評分總分值為100分,含以下內容:
投標報價 70分
施工組織設計 15分
工期 10分
業績 5分
264投標報價(70分)
投標報價是指在同等條件下,滿足施工技術要求的投標總價作為報價。
a.確定評標基準價
當有效投標報價為5家或5家以上時,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
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人報價之和-最高價-最低價]/(有效投標單位數-2)×100%
當有效投標報價低于5家(不含)時,評標基準價為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b.計算投標人評標價格的偏差率δ
δ=(投標人評標價格-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c.依據投標人評標價格的偏差率δ,確定投標人報價得分如下: 與評審基準價相同的得滿分(即70分)、每高于評審基準價1%(不足1%按1%計)扣0.8分;每低于評審基準價1%(不足1%按1%計)扣0.5分。
d.其他情形,按中間插入法計算投標報價得分。
265施工組織設計(15分)
1)施工組織管理機構設置合理,管理人員素質及專業技術人員配備齊全(2分)
2)施工總平面布置合理(2分)
3)現場投入主要機械設備及檢測儀器配備齊全(2分)
4)施工方案合理科學,施工方法選擇恰當、體現先進、經濟、可行(6分)
5)安全保證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點(2分)
6)總進度計劃編排合理、有針對性,保證措施考慮周全(1分)
不足之處由評委根據情況酌情扣分。
266投標工期(10分)
投標工期與計劃工期(120天)相同得5分,投標工期與計劃工期比較,每提前1天加0.5分,最高加至10分。
267業績(5分)
投標人近3年內(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個類似工程業績得2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業績加1分,最高加至5分。以合同復印件、交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需加蓋公司紅章。
27 投標文件的澄清
271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根據需要,招標人可以個別的要求投標人澄清其投標文件內容。有關澄清的要求與答復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272開標后至授予合同,任何投標人不經招標人書面通知均不得與招標人發生聯系。
28投標書的審查與響應性的確定
在詳細評標之前,招標人將首先符合性審查每份投標書:
1) 投標人資格是否滿足本項目要求等級;
2) 投標書是否正確簽署,有無影響評標的內容含混、漏字、字跡模糊不清等內容;
3) 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
如果招標人認為投標文件沒有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該
投標文件將被招標人作為廢標予以處理。
29 錯誤的修正
招標人將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計算上的錯誤。招標人改正計算錯誤的原則如下:
1) 當數字(小定)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大寫)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為準;
2) 正副本數字有差異時,以正本為準;
3) 投標函中的報價與報價表中的總價不一致時,以投標函中 的價格為準,并對報價表中總價進行修正;
4) 當總價與各分項數量與其單價的乘積的累計不一致時,以總價為準,修正各分項單價。除非招標人認為總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
5) 對于招標人修正后的投標文件的金額,只要無明顯錯誤,應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拒絕接受,招標人可以拒絕投標人的標書并作廢標處理。
30 投標書的評價與比較
301招標人僅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
302評標比較:
1) 投標書中的報價;
2) 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工期符合招標人的要求;
3) 投標文件的工程質量能滿足要求;
4) 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
六、 合同授予
31 合同授予標準
招標人將把合同授予其投標文件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工期、質量滿足招標人的要求、合理的最低報價的投標人。
32 接受和拒絕投標人的權力
招標人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時候有權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人的文件、宣布招標程序無效并拒絕所有投標文件。并且對由此而引起的對投標人的影響、損害和損失,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招標人也無須將這樣做的理由通知受影響的投標人。
33 中標通知書
331在招標人規定的原投標有效期或根據本須知的有關規定延長的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招標人將“中標通知書”送交中標的投標人(下稱“中標人”)。
332在中標人按照本須知第35條和招標文書合同范本條款的規定簽署了合同書或協議書后,該中標通知書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333在中標人簽署合同后,招標人將及時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把未中標的結果通知其他投標人。
34 簽署合同
在通知中標人中標的同時,招標人將:
1) 邀請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叁(3)日內,派代表前來最后商定并簽署合同。
2) 如果中標人的簽約人不具備法定代表的資格,則應向招標人出示和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35 其他
投標人一經向招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即已確認并同意;其無權就投標文件和招標過程而對招標人提出任何索賠或主張任何權利;招標人并不因或就招標文件或與中標人簽訂的合同而對任一投標人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但合同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七、 合同
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
建設工程合同
甲方(發包方):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施工事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 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 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3.承包方式:實行單價包干,同時包安全文明生產的承包負責制,最終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4.合同價款:總價為 萬元(含稅價,稅率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實際結算金額以審計決算價為準。
5.價格明細表:
詳見附件: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報價清單
該價款包含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完成工程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規費、利潤、臨時設施費、施工技術措施費、施工組織措施費、趕工措施費、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竣工驗收存檔資料編制費、人工降效、材料市場價格上漲、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外運、施工與生產交叉場所業主工器具設備遮擋保護費、工程成品保護費、職業病危害補償、稅金(包括應由施工方繳納的增值稅)等一切費用組成。
第二條 工程范圍
1.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擬在大港港池南側、臨江路北側新建擋風抑塵墻,采用鋼桁架結構,平均高度12米,長度約280米。
2.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第三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開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20年 月 日開工。
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20年 月 日竣工。
3.全部工程總日歷天數 天。
第四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1.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書面答復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內不予答復,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為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在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應及時提出復工要求。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氣飛行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造成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工期懲罰。根據工期定額標準雙方約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誤的獎罰費用,雙方應擬定如下條款: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工期的,每延誤一天,扣除工程總價款的5‰。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修復現場干道,保證運輸暢通。
2.將施工所需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雙方商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要求,并承擔有關費用。
4.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按雙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并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計劃。
2.乙方應在工程施工前3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交與甲方,甲方應在3日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即可認為已經批準。
3.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4.已完工程在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系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修復,系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6.嚴格執行甲方關于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筑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筑垃圾。
7.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
8.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9.乙方應加強現場施工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人員傷亡、環保事件或其它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直接、間接或連帶責任。
10.乙方負責辦理水上施工許可相關事項,費用包含在合同價中。
第七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乙方按項目提供,但主材的品牌型號價格需經甲方確認,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證。
第八條 質量與驗收
1.乙方應認真按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17、《港口設施維護技術規范》JTS310-2013以及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達到合格。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承擔返修工作及費用。
2.施工中乙方每道工序完畢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3.施工中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原有設備設施不受損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由乙方無償修復。
4.質保期內發生的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返修,因施工質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九條 工程變更
1.本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執行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集團公司工程變更管理規定》。根據本工程實際,乙方承諾本工程后續變更估價的綜合下浮率為 %。
第十條 竣工結算
工程基礎施工完工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支付合同價的40%,交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的80%,審計結束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審計價97%,余款在質保期結束后付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第十一條 工程保修
1.質保項目及期限:
(1)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
(2)有國家規范明確規定的工程項目,其保修期執行國家標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現場環境,采取合理、環保的方式施工,以避免出現質量問題。如若產生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修理。
3.質保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內派人免費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和人員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甲方在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二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戴海祥 ,聯系電話:13605285919,代表甲方履行現場施工管理中業主職能。
2.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聯系電話 ,代表乙方履行現場施工管理中施工單位職能。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竣工文件、工程費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安全依法進行協調和管理。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2020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蓋章) |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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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鎮江新區大港臨江路4號 納稅人識別號:91321191771529703X 郵政編碼:212132 電話:0511-85317030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鎮江新區支行 銀行帳號:32001758836059000066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納稅人識別號: 郵政編碼: 電話: 開戶行: 銀行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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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附件
附件1、工作范圍及技術要求
一、工作范圍
1、本次招標范圍涵蓋圖紙中的全部內容(詳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工作量清單與圖紙不一致時,以圖紙為準。
二、技術要求
相關技術要求詳見設計圖紙,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水運工程相關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驗收。
附件2、投標文件封頁(格式)
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
投 標 書
招標書編號:
投標日期: 2020年 月 日 時
截標日期: 2020年 月 日 時
投標單位:
負 責 人:
簽 字:
附件3、投標函(格式)
投 標 函
標的名稱: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
致: 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我單位經認真、細致的閱讀了該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所有內容后,我們認為已經完全了解和理解了本工程招標文件及其補充文件中對投標人所提出的要求,并完全了解了工作現場的條件、環境和可能存在的風險。認同招標條件,在此基礎上,我們愿以人民幣 元(大寫) (RMB¥ )的總價,按照上述招標書所列出的工作范圍、技術要求、合同條件及補充文件的內容,完成招標文件內的全部工作。總工期為 天。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本工程后續工程變更估價中的綜合下浮率我公司承諾為 %。
我們同意,從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起30天內或該期限的任何延展期內,遵守本投標書。在該有效期內,本投標文件對我方始終具有約束力。我們也同意在正式合同書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和貴方的中標通知書對我們雙方具有約束力。
如果中標,我們將按投標人須知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投標人名稱及印章:
授權代表姓名:
授權代表職務:
授權代表簽署:
簽 署 日 期:
附件4、授權委托書(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授權委托書[1]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遞交、撤回、修改(項目名稱)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親筆簽名)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親筆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附件5工作量清單、附件6施工圖紙(電子版)
投標人在報名時,通過U盤向招標聯系人拷貝,電子版僅作為本項目的投標使用,不得外傳或用于其他項目,否則,招標人將保留追訴的權利。
附件7投標人踏勘現場承諾確認書
投標人踏勘現場承諾確認書
致: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本人 系 (投標人名稱)現場踏勘負責人,于2020年 月 日對鎮江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港池擋風抑塵墻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了現場踏勘,現就現場踏勘情況承諾確認如下:
1.經現場踏勘,我方對該項目現場現狀已充分了解。
2.經過充分考慮,我方愿意參與該項目的投標活動,并保證若中標,不對現場現狀及招標文件中發包人相關要求提出異議。
3.我方確認本確認書為現場踏勘后的真實意思表示,我方愿意遵守和執行本確認書的內容。
投標人(公章): 現場踏勘負責人簽名:
踏勘日期:
招標人確認(簽字或蓋章):
確認書填寫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