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集團公司召開月度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專題布置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集團的安全生產工作。
會議對省委、省政府關于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研討大會和省港口集團“11.27”安全專題會議精神進行了專題學習和傳達。
針對當前集團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蔣正福就集團12月份及今后一段時間安全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嚴厲整治各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集團上下必須堅決做到“一必須五到位”,即必須依法生產經營,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責任前置,管理前移,從體系上把責任壓緊壓實,落地生根,做到責任明確、界限分明。
二是嚴厲整治重點領域風險辨識和防控不到位。對照年初風險辨識和評估形成的清單,新環境、新工藝、新作業活動、特殊時段和異常氣候,必須制定并落實好風險防控措施,堅持把風險分級管控挺在隱患排查治理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持續開展重點部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是嚴厲整治設備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認真落實“5+4”和“三原”的要求,開展設備設施安全隱患的專項排查,細化檢查清單,逐一對照整改,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提高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度。
四是嚴厲整治現場人員“三違”問題。編制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加強教育培訓,強化管理考核,提高一線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原則,重點強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嚴格承包商安全信用評價,對安全管理業績差的承包商及時淘汰。
五是嚴厲整治應急預案不切實際、應急演練走過場。全面梳理各類港口突發事故應急的專項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開展經常性的崗位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切實提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深刻汲取響水“3.21”特大爆炸和張家港寧興液化“9.30”爆燃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識別風險、消除隱患,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事故發生,做實做細安全管理工作,打造集團的安全生產高質量管理體系。